各县(市、区)委,市直有关党委(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为了解我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实际效果,根据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近日下发有关通知(苏先组办〔2006〕12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问卷调查,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我市参加省先进性教育活动问卷调查的具体操作办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6年4月7日
扬州市参加省先进性教育活动问卷调查操作办法
为确保本次问卷调查顺利进行,本着既客观公正又实事求是、既严密细致又简便易行的原则,提出如下具体操作办法。
一、样本数量
本次问卷抽样调查全省共设样本10万份,我市抽取样本6000份。其中,7个县(市、区)抽取样本5600份,市直单位抽取400份(详见附1)。
二、样本构成
抽取样本要覆盖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批次,第一、第二、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样本数量总体上按3∶4∶3的比例掌握。样本既要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又要覆盖机关、企业、农村、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参加调查问卷的人员中党员与群众数量原则上按6∶4的比例掌握。既要有党员领导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又要有生产一线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既要有在职在岗人员,又要有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三、组织实施
开展问卷调查,由市、县(市、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市委直属党(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问卷调查工作。具体到一个单位,由本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和市委直属党(工)委按照市分配的数额和比例要求,进行再分配,确定各批次、各行业、各领域的抽取样本数量。鉴于党政机关非中共党员的比例比较低,其他领域可适当增加群众样本的比重。
2、第一批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县(市、区)机关抽取单位不少于三分之一。第二批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实行行业领域全覆盖。第三批开展教育活动的村,综合其经济发展、社会状况、党建基础等情况,分为好、中、一般三个档次,分类抽取样本。
3、党员样本由本单位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样本数量,从党员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党员、离退休党员中确定;群众样本从单位非中共党员的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人士、职工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群体中抽取或民主推荐产生。
4、在组织问卷调查时,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会议,讲清开展问卷调查的意义、填写方法,保证人员独立填写问卷。工作人员要认真统计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后交上一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5、本次问卷调查从2006年4月10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
各县(市、区)委、市委直属党(工)委在统一汇总后,于4月24日前将汇总表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其中,选择题填入附2表上报,问答题摘要汇总上报。联系人:孙旭,联系电话:7862491。
附:1、扬州市先进性教育活动调查问卷样本分配表
2、调查问卷情况汇总表
3、调查问卷
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