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扬台轩 谢珩 记者 张玉菁) 昨天,在中秋台商联谊会上,市台办就《关于进一步深化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与会台商代表征求意见。记者获悉,《意见稿》从促进台资企业在扬经济合作、扬台人才交流、社会文化交流,以及为台胞来扬州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4个方面,提出了具有扬州特色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根据国台办、省台办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市台办经过充分调研和政策梳理,牵头拟定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积极推动惠台政策落地。
记者从《意见稿》中获悉,目前“扬州版”惠台新政内容共77条,分为4个大部分。其中,不乏对台商台企“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最高资金支持额度达500万元。
《意见稿》第一部分占比最大,为台资企业在扬经济合作方面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支持。该部分针对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上市融资等过程中面临的要素保障、政策扶持等热点问题,提出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如,鼓励台资企业加快制造装备升级,支持台资企业申领“技术改造券”;鼓励我市台资企业对接大陆资本市场;支持台资企业在扬投资设立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等。
第二部分则主要包括促进我市与台湾人才交流合作,吸引台湾青年来扬创业创新等方面。如,台湾各类专业人才来扬就业、创业同等享受我市“人才政策20条”等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政策待遇;为企业全职引进的台湾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租房、购房补贴等。
《意见稿》还为台胞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如,鼓励在扬台胞加入扬州各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支持台胞参与市“十大功臣”、“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评选等。最后,为台胞来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给予更多关心。如,台湾籍适龄儿童在扬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每年定期组织“台湾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训活动”,实习实训期间给予一定实习补贴等。
据悉,《意见稿》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扬州惠台新政很快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