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玲
《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专题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阐明了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和法治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要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坚决拥护党对人大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要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使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及时把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决议、决定等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对作出决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由党组先行研究,以此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保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二要坚持正确有效监督,确保“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监督工作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头戏”。我们要将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聚焦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的问题,准确把握监督的角度和力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规范高效履职。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有效执行。围绕计划与预决算、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不断完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人大工委对口督查、回访调查、结果审查等机制,定期对监督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
三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把代表工作作为开展人大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法治水平不断提升。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督促广大人大代表带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坚定捍卫者、积极践行者。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持续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家、室、点”建设,努力为代表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条件。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把好议案建议质量关、交办关、督办关、评价关,更好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指导各镇人大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力促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坚持抓好制度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依托。要坚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体现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政治生态。(作者系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