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进红 孙晓燕
结合扬州实际状况,基于“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大背景,为了更好服务于经济主体,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扬州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目标应当重点集中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及人文环境五个方面,致力于打造创新切实的政策环境、平等有序的市场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明晰公正的法治环境、民商融洽的人文环境。
努力构建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出台精准的要素保障政策。资金、土地、用工等都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要素,应当在用地保障、劳动用工及人才服务保障、企业融资、纳税和收费等方面进一步推出符合企业需求、更加贴心的政策措施;应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提升企业获得信贷、电力、给水、燃气等的便利度;要大力开展减税降费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能不收的费用坚决不收,该优惠的必须优惠到位;要用好用活人才扶持政策,主动为企业提供人才对接服务,让企业与人才之间实现供需无缝衔接。设立重点企业联络专员。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机制,探索实施企业金融服务顾问制度,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设置合理过渡期;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的覆盖率、企业通过平台融资的获得率和企业通过平台体验多层次金融服务的好评率。提供全方位政策应用服务。探索设立企业服务“专家门诊”专窗,围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疑难解答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强化政策落地和督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思想重视到位、制度配套到位、任务执行到位;完善督查评估,制定任务清单督查实施办法,对重点事项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将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纳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
全力打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各类收费方式。持续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类降费减负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政府基金项目,出台年度分类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严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承担各类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和行政机关下属单位违法违规收费;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加快政府采购和招标电子化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落实供应商公平待遇,推行未中标项目书面告知制度,优化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制度;推行保证金电子化管理,试行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与信用评价联动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依法受理和查处投标采购人的投诉举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治理整顿地方保护、行政垄断、指定交易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完善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定期或根据需要分规模、行业、需求举办企业家与政府部门座谈会,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服务事项要进驻到位;除了安全、意识形态和涉密等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要向同级实体政务大厅进驻集中,凡进驻的事项必须在大厅窗口实质性运作,实施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应进尽进。充分向基层放权赋能。按照市级政务事项“能网办都要网上办、能下沉尽量下沉”的原则,实现企业事项向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级便民中心集中,打造扁平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模式;要加大系统软件开发力度,整合集成部门的系统模块,加快实现“一网对外、一网办理”。
全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体系。强化维权援助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权益纠纷排查调处和侵权查处快速反应等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推进政府采购、PPP、政府债务、招标投标、统计、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实施联合奖惩制度,加快实现跨区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企检查整合备案登记制度,依托省市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整合力度,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全面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政策措施的宣传与实施列入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精神。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将《条例》的宣传解读和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相结合。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加大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典型案例和外地先进经验的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扬州市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