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暴雨,23日20时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同步启动扬州城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并发出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工作。
监测预警——各地防办要主动对接气象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响应信息,并及时叫应至基层一线责任人。
坐镇指挥——暴雨期间,市住建、水利、应急、气象、城管、水文等部门分管领导到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合值守;分管副区长(副主任)在各区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值守。
隐患排查——住建、发改、公安、交通、水利、城管、应急等部门梳排居民小区、隧道、下穿式道路、人防设施、地下空间、城市交通干道、排涝泵站、危化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隐患。
积水防范——要强化城市易淹易涝点、地下空间、下穿立交隧道等重点部位联防联控,特别是扬州城区32处重点防控点要对照“一点一策”和操作手册要求,各级责任人特别是街道(乡镇)点位负责人加强现场巡查值守,提前预置物资设备和人员力量,及时联系城市防汛指导组,并视情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工程调度——密切关注降雨中心,扬州城区各级调度专员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情况及时反馈。
重点防御——如降雨强度增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国省干线等重点保护对象安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上下衔接、政令畅通;要强化信息报送(防御行动、积水情况、请求支援报告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防指将点调相关区级防指和重要点位负责人,并通报履职情况。对擅离职守、执行调度指令不到位等人为因素引发城市积淹造成重大舆情的,将严肃追责。
通讯员 周玉梅 记者 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