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环宣 记者 程宝军)记者从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根据省、市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上游污染输送共同影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自11月20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
据悉,这是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市第三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全市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节能减排等倡议性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企业等,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此外,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重污染天气期间,请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外出时请戴好口罩,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主动参与秸秆禁烧,不露天焚烧落叶垃圾,不燃放烟花爆竹,用双手守护蓝天白云,用行动共建美丽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