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江苏社零总额达38816.8亿元,增长4%

2025年11月 25日 15:39 | 来源: 交汇点 | 扬州网官方微博

11月25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1—10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16.8亿元,同比增长4%;10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8.5亿元,同比增长2.3%。餐饮收入恢复较好,10月份,全省限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5.8%,较上月加快10个百分点,高于商品零售6.2个百分点。

“10月份,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国庆黄金周假日经济升温,全省消费品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有关负责人分析。

部分以旧换新商品销售良好,新能源汽车保持较快增长。10月份,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连续4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4%、48%,较上月分别加快7.7个、2.5个百分点,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当月增长1.1个百分点。1—10月,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22.5%,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累计增长2个百分点。

基础生活类商品稳定增长,绿色智能商品需求旺盛。10月份,基础生活类商品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5.3%、9.4%、4.5%,较上月分别加快11.7个、5.8个、1.6个百分点,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当月增长2.9个百分点。智能手机、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智能家电同比分别增长6.8%、53.7%、14.8%,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当月增长1.3个百分点。

消费结构持续改善,线上线下融合深化。1—10月,超市、便利店、仓储会员店、折扣店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10.8%、7%、15.3%、56.9%,较前三季度分别加快0.7个、3个、0.2个、1.7个百分点,合计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累计增长1.3个百分点。线上零售增势良好,全省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4177.6亿元,同比增长17.4%,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累计增长3.8个百分点。

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要进一步实施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稳就业促增收,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不断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全省消费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李晞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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