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购买的牛肉丝(网友供图)
近日,网友“琥珀川”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其在金城万家邗江店购买的牛肉丝有异味,希望马上办栏目帮忙维权。
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
网友求助
买回来的牛肉丝有异味
“我是12月1日下午在这家超市购买的牛肉丝。”网友“琥珀川”告诉记者,这家超市位于邗江路万达广场二楼。这份牛肉丝,她花了20多元钱。回家后,她就对牛肉丝进行了妥善储藏。当天晚上,她将牛肉丝取出,并进行炒制。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在炒制过程中,她闻到了一股异味。
“异味跟牛肉不新鲜有关。”这名网友表示,次日她找到这家超市,讨要说法,但商家不认为食品有问题。她希望马上办栏目能介入此事,维护她的权益。
超市回应
未发现同批次牛肉丝有异味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来到位于万达广场二楼的这家超市。在听说记者来意后,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这名女顾客确实找我们了,但当时没有出示购物小票。”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他们就此事进行了调查。按照正常处理程序,当天销售不出去的牛肉丝,多被员工带回家食用。通过走访员工,未发现同批次牛肉丝有异味。他们所销售的牛肉丝,是鲜牛肉丝(加一点盐),没有隔夜牛肉丝。为了了解事情真相,他还特地闻了网友带来的熟牛肉丝(炒制过),也未闻到异味。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名顾客可跟他们协商解决,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律师说法
遇到类似事情,如何维权?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如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王沁茗表示,对于此类纠纷,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在于证据的留存。因此,消费者如发现问题应当保留订单记录、支付凭证、发票等以证明食品的来源;在发现问题的时候立即拍照并向商家反馈,如纠纷难以协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