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经过不懈努力,已成功创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份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鞭策。
为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即日起,本报开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巡礼”专栏,系统展示我市在示范创建中形成的创新思路、有效举措和鲜活案例,进一步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宝应县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聚焦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构建“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化解”三位一体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相关工作得到了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先后获评江苏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先进地区”,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事前监督
筑牢法治“防火墙”
宝应县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道防线,以提升审查质效为抓手,不断强化合法性审查的“法治滤网”作用。
文件管理实现制度化。本着“执行上级标准、固化成熟做法、体现县域特色”的原则,出台了《宝应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管理办法》等三项基础制度。
行政决策迈向科学化。创新建立法治审核“预对接”“预审”机制,推动法治审核向前延伸。针对民生保障、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提前介入指导,从源头上保障决策合法性。
审查业务追求实效化。坚持“先审程序、再审内容、后提意见”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研判各类文件200余份,发出意见提醒2条,制发备案审查意见书1份。
事中监督
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宝应县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管理,让执法既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
标准建设夯实监督根基。依法核定70个行政检查主体并全面公示,编制公布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587项,建立检查计划与执行登记“1+1”双备案机制,刚性约束“清单之外无检查”。
靶向监督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分层级执法监督体系,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执法事项多、裁量权幅度大的领域,持续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多维联动提升监督质效。构建“司法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赋权部门+各镇政府”监督模式,实现基层执法监督全覆盖。高质量开展全域案卷评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事后监督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宝应县秉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主动创新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后防线。
行政复议成为主渠道。在各镇法律服务窗口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同步开展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打通群众行政救济“最后一公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两年来,全县复议与诉讼案件数量呈现“一升一降”良性态势。
协同治理构建新格局。实体化运行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建27名法律专家调解智库,通过标准化流程配套常态化听证机制,实现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双提升。
监督闭环促执法提升。构建“个案纠偏—整体提升”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全县复议应诉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
通讯员 扬司宣 记者 葛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