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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网购跑步机断裂 商家该担责吗?

2025年12月 09日 08:31 |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网友供图

近日,网友“123”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其网购的跑步机核心承重部件出现断裂问题。这名网友表示,虽然其跑步机已过质保期,但商家仍应负起相应责任。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

网友求助

网购跑步机一年后出现断裂

网友“123”是一名男性,家住市区。2024年2月27日,他通过抖音电商平台,在亿健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亿健品牌跑步机,正常使用约一年,核心承重部件发生断裂。他与商家进行了多次沟通,商家承认断裂事实,并提出“订做配件需自费270元”,但始终坚持“整机质保一年,过保不负责”。

这名网友说,他认为跑步机的钢结构是保障安全的核心部件,其断裂绝非普通损耗,商家以“过保”为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他希望品牌方正视产品质量缺陷,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或免费维修,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帮办

销售方答应免费更换破损部件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跟网店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在跟对方沟通中,记者表明了身份,并希望能就网友所反映的事,进行了解。客服人员表示,可拨打400电话进行了解。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客服提供的400电话,向对方了解有关情况。在电话里,记者再次说明身份和来意。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所售出的整机质保一年。通话结束前,记者提出希望就此事能进一步跟其相关部门沟通,以便帮助网友解决问题。后来,记者再次联系网友,了解事情进展。8日上午,网友告诉记者,销售方于7日晚上联系他,答应免费更换跑步机破损部件。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这名网友表示满意,称马上办栏目组为民办实事,值得点赞。

律师说法

网友应固定证据,要求对方担责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尽管商家以“整机质保一年、过保不负责”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但该抗辩并不当然免除其全部法律责任。网友所述“核心承重部件(主架/结构)断裂”发生在正常使用约一年后,且该部件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若该断裂并非因用户超负荷使用、改装或外力撞击等人为因素所致,而系材料强度不足、设计不合理或制造工艺缺陷导致,则可能构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定义的“缺陷”。此时,即便已过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生产者或销售者仍不能完全免责。

王沁茗介绍,质保期届满仅意味着经营者不再承担合同项下的免费维修义务,但若产品存在固有缺陷并造成损害风险,经营者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或基于公平原则承担相应补救义务。网友首先应固定证据,包括:跑步机购买凭证、产品照片或视频(特别是断裂部位)、与商家沟通记录、使用环境及方式说明(证明属正常家庭使用),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断裂原因进行鉴定。若确系产品自身缺陷所致,可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召回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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