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人轩 朱旭文 记者 马惠敏) 据记者了解,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启用〈职工退休养老证〉电子证照的通告》,我市市级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职工退休养老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退休证”)。
市级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并核定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即可申领。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1号)内容,电子退休证与纸质《职工退休养老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审批专用章”(电子章),增设二维码查询功能用于验真,可在办理社保业务、享受退休人员相关福利等场景中使用。
主要申领渠道有以下两个:一是退休人员可登录 “江苏智慧人社”APP(或者“江苏智慧人社”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首页“亮证”或通过“我的”—“我的证照”,选择“职工退休养老证”查询、申领电子退休证。
二是电脑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在“我的证照”栏目中选择“职工退休养老证”进行申领和查看。
市人社部门提醒,相关问题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咨询。如果确实需要纸质退休证的,可咨询0514—8097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