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家庭病床服务网络扩容 在家“住院” 还能刷医保

2025年12月 20日 07:55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一张可以设在家中的病床,不仅让行动不便的患者免去奔波之苦,更让专业医疗照护走进千家万户。12月19日下午,扬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扬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情况,我市新增4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家庭病床医保定点,覆盖了所有县(市、区)和功能区,初步构建起一个布局均衡、覆盖城乡的家庭病床服务网络,将为有需求、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家庭病床服务。

五个突破”惠及更广人群

家庭病床服务被形容为“小切口、大民生”的惠民工程,旨在破解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等特殊群体“就医难”的痛点,让医疗服务走进家庭和养老机构,是扬州市深化医改、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

发布会上,市卫健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劲松介绍,自2014年起,我市在全省较早地启动了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当时首批确认8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市民对“床旁诊疗”“居家康复”的需求日益迫切。今年,市卫健委与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扬州市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规范》,对原有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与升级,实现了五个关键领域的突破。

受益人群显著扩大。在原先覆盖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致残、骨折牵引固定、恶性肿瘤晚期等三类患者的基础上,新增了中重度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患者两类群体,使得更多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但出行困难的患者能够在家中获得连续治疗。

服务场所得到放宽。服务范围从传统的“家庭”扩展至养老机构等居住场所,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服务提供主体,方便患者就近申请。

患者负担切实降低。医保政策予以有力支撑。统一起付线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建床免收起付线。此举预计能为当年有入院治疗的患者每年减少约500元的起付线支出。

医保协同强化保障。家庭病床医疗费用不纳入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总额限制,同时患者可享受门诊慢特病与家庭病床的“双医保报销”待遇,解除了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后顾之忧。

服务内容规范清晰。明确了包含检查检验、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在内的71项服务清单,并实行“首周必查、每周随访”制度,确保了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构建全流程服务与监管体系

在推动服务可及性的同时,扬州始终坚持“安全为先、流程为要”的原则。

据介绍,该新《规范》对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务人员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医师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护士需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及护师以上职称;康复治疗人员也需具备3年以上经验及技师以上职称。在风险较高的操作如静脉输液、注射时,需经上级医师评估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必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陪同观察。

此外,扬州正逐步建立家庭病床质量控制评估机制,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同时,建立了通过紧密型医共体或城市医疗集团的“绿色通道”快速转诊机制,患者病情加重时可迅速上转,家庭病床医师在系统内即可完成撤床,手续简便。

46家基层机构新增为医保定点

随着新《规范》出台,政策落地步伐加快。市卫健委与市医保局联合启动了新政策服务单位的申报审批,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46家“医疗服务基础好、群众需求高、机构意愿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纳入家庭病床医保定点。

市医保局也同步完成了新政策信息系统的开发与上线工作,于10月下旬统一启用,为服务的顺畅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

一张小小的家庭病床,承载着大大的民生关怀。王劲松表示,我市通过扩大覆盖、强化保障、规范服务、筑牢安全等一系列组合拳,正稳步推动这项惠民政策走深走实。未来,扬州将继续坚持“安全、实际、实用”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服务供给,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众,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能够享受到这份“便民、惠民、安心”的服务。

通讯员 扬卫萱 记者 丁云 王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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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

1.哪些人群符合扬州市家庭病床的建床条件?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处处长罗保华介绍, 一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且在首诊式签约有效期内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二是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致肢体肌力3级及以下者;②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③恶性肿瘤晚期;④符合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为中、重度失能;⑤符合住院条件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三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明确、仍需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经提供家庭病床建床机构评估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四是建床对象的居住房间应安静明亮、通风良好、环境清洁,需进行静脉输液(注射)、换药、拆线等治疗护理的,其所处环境应具备相应卫生条件。

2.医保如何报销,实惠在哪?

扬州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周冰表示,一个医保年度内建床次数不限,每次周期不超过60天。年度起付标准为400元,与住院合并计算。建床期间政策范围内费用按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报销,日均支付限额60元,年度最高支付1万元。相关费用还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但建床期间暂停享受其他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3.具体怎么申请?

罗保华介绍,第一步,患者或监护人携病历资料至就近的定点机构提出申请。第二步,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同意建床则指定责任医护,告知详情并签订服务协议。第三步,责任医护24小时内完成首次访视,制定方案并建立病历。上门服务时须有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属在场,患者需指定紧急联系人。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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