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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养犬新规即将施行,遛狗不拴绳违法!

2025年12月 25日 08:47 |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2026年1月1日,将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拴绳)导致伤害他人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5—10日拘留。随着养犬新规发布,“遛狗拴绳”的话题引发市民关注。网友“Joe”向马上办栏目反映,新规马上就要实施,但还有部分市民未能做到外出遛狗拴绳,特别是公园与小区,希望马上办栏目呼吁养狗市民自觉遵守规定。

扬州现状如何?近日,记者在多家小区与公园进行了探访,同时联合多家社区与公园管理部门,向居民发出文明养犬提醒。

市民反映

希望遛狗市民养成遛狗拴绳好习惯

“这几年多部门不断宣传遛狗要拴绳,大部分市民都能做到,但还有些市民出门遛狗不拴牵引绳。”网友“Joe”表示,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总能遇到遛狗人员,也见到没有拴绳的宠物狗在路边自由奔跑。近几年,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法规,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自那一年起,不少市民改掉了之前不拴绳的习惯。

最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最高可能被拘留10天并罚款1000元。网友告诉记者,因为遛狗不拴绳,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案例,全国各地每年都有许多。依然有个别养犬市民不引起重视,希望马上办呼吁市民遵守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养犬的好习惯。

未牵绳遛狗的市民

记者探访

户外遛狗,多数市民做到拉好牵引绳

近日,记者来到多家公园以及大型小区进行了探访,发现大部分宠物主已经做到了出门遛狗拴绳,但是仍有小部分未能遵守规定。

傍晚,记者在大水湾公园步道上看到,多数牵着绳子遛狗的市民,从进入公园到离开,手上的牵引绳一直没有松开过,个别老年人进了公园,就将牵引绳给解下来了。在公园步道边有醒目的牵绳遛狗相关提醒牌,在公园内也有安保人员在来回巡查提醒。

在七里河公园,晚间来这里健身以及遛狗的市民较多。其中公园南边的一处空地上,经常有一些遛狗的市民聚在这里讨论养狗的趣事。记者探访时,也遇到了一群带着宠物犬在这里聊天的市民,每个人手上都牵着牵引绳,宠物犬也都在自己身边。不过,记者在步道边的草坪上也见到了没有拴绳的宠物犬。公园内的安保人员也在巡查,看到没有拴绳的宠物犬会提醒拴上绳子。记者在公园步道边看到有多处遛狗拴绳的提醒牌,同时还有辖区派出所设置的温馨提醒。

在曲江公园内,有跳广场舞的市民将宠物犬拴在旁边的灯杆下,还有些在广场上聊天的市民手上也一直牵着牵引绳,未拴绳的人较少。

一些大型老小区里,有的居民就在楼下遛狗。记者首先来到四季园小区,看到有拉着牵引绳遛狗的居民,同时也有宠物犬在楼下自由走动,主人在附近低头玩手机。在南区的连运小区,在小广场与主干道边遛狗的市民不少,记者见到没有拴绳的宠物犬在楼下玩耍,遇到送外卖的骑车人员经过就追着叫。在东花园小区,一位没有拴绳、也没有拿牵引绳的居民表示,她家的小泰迪性格温和,不会咬人;另一位牵着绳子遛狗的老年居民表示,晚上出来遛狗必须拴绳子,防止狗跑丢了。

公园里的提醒牌

市民心声

养犬人应该考虑到他人感受与安全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不少市民也有话说。“真正爱狗的人,会主动考虑他人的感受和安全。”市民宋静表示,她所住小区内有多位居民养狗,随着近几年小区物业以及社区不断宣传,遛狗拴绳的居民多了。新规实施主要还是靠养犬人员自觉提高文明养犬的意识。

“最怕坐电梯时邻居带着没有拴绳的狗一同进来。”市民刘丽丽告诉记者,她所住小区单元的楼上,有一户居民养了一条宠物犬,这位居民几乎每天都要带着狗下楼,经常不拴绳乘坐电梯。她从小就害怕狗,尤其在电梯这样狭小的空间内,非常恐惧狗会靠近咬她,但是这位邻居视而不见,她提醒多次都不见其改正,希望新规实施后对这样遛狗不拴绳的居民有所约束。

市民洪波表示,他最反感在公园步道上不拴绳又随地大小便的宠物犬,这些宠物主将公共场合当成了遛狗场与公共厕所,这样的行为很不文明,也没有社会公德心。希望所有遛狗市民都能自觉牵绳,自觉遵守法规。



未牵绳遛狗的市民

部门行动

社区与公园管理部门发出文明养犬提醒

拴绳遛狗既保护了狗狗也能守护他人,更是文明养犬的体现。马上办栏目联合徐凝门街社区、施井社区、东花园社区、八大家社区、联谊路社区,在社区网格群里向居民发出文明养犬的提醒,向养犬居民普及拴绳遛狗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并且,多家社区也在小区内进行了文明养犬宣传,强化规范文明养犬意识。

此外,七里河公园、大水湾公园、曲江公园等公园管理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公园遛狗的监管,维护公园公共秩序与环境。

具体法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将遛狗不拴绳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具体处罚包括:

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未拴绳等行为导致动物伤害他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如造成人身伤害或多次违规),处5—10日拘留。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吠叫扰民、恐吓他人等,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违规饲养危险动物:出售或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警告后不改或致人伤害,可处5—10日拘留及罚款。

马上办记者 马燕洁 文/图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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