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月供有何变化?

2026年01月 02日 08:16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2026年1月1日起,存量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率同步下调,这也意味着,进入新年,不少家庭的月供负担将减轻了。

公积金贷款利率正式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扬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启动下调,调整后的具体利率标准为: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35%降至2.1%,5年以上由2.85%降至2.6%;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由2.775%降至2.525%,5年以上由3.325%降至3.075%。

根据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分两个时间节点执行。2025年5月8日起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可直接适用上述新利率。对于在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却尚未结清的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这也意味着,存量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已自动享受到了利率下调的优惠政策。

记者以公积金贷款12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利率调整后首套房月供少还约159元,可节省利息约57100元;二套房月供少还约164元,可节省利息约59070元。

商业贷款利率也迎实质性下调

除了公积金贷款利率于2026年1月1日迎来调整外,商业贷款的利率也迎来实质性下调。2025年5月20日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至3.5%,较此前3.6%下降10个基点。但对于大部分存量房贷借款人来说,贷款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因此不少扬城“房贷一族”的房贷利率并未同步调整。如今随着2026年1月1日的到来,这部分人群也迎来房贷利率的下调。

据悉,自2024年11月1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调整,重定价周期不再固定为一年,借款人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年的重定价周期。如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重定价日分别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如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则重定价日分别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

“部分借款人重定价日在7月1日,他们已提前执行最新贷款利率,但仍有大量借款人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随着2026年的到来,这部分人群在1月1日也迎来了月供‘减负’。”扬城某商业银行房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以商业性存量房贷12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在2026年1月1日重定价日到来之后,存量房贷的利率将由3.3%降为3.2%,此时的月供每月节省约66元。

记者 孙小懿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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