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开展春秋游等推进职工文体工作举措

2026年01月 07日 15:54 | 来源: 新华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樊曦)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活动,职工可通过工会获得电影券、文旅消费券等支持……近日,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围绕系统推进职工文体工作、扩大职工文体消费作出部署,进一步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意见提出八项重点任务,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特色鲜明的职工文体活动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职工文体品牌项目,形成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在优化职工文体消费环境方面,意见提出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文体活动支出比例,推动用人单位就文体活动和带薪年休假开展集体协商,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活动。鼓励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推出职工专属文体旅优惠产品与服务,支持购买景区年票,发放文旅消费券、电影券,举办主旋律电影展映活动,办好“惠工院线”。

意见提出,要重点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明确由全国总工会牵头,联合多部门策划组织全国性职工文体活动。鼓励各级工会联动文旅、电影、体育部门和各类场馆打造区域职工文体活动品牌。鼓励基层工会开展小型化、多样化、日常性活动,提升职工参与便利度。在内容供给上,一方面繁荣职工文化,开展文艺展演、经典诵读等活动,推进文化下基层,办好职工夜校,依托工人文化宫建立创作基地并鼓励创作职工题材影视作品;另一方面优化职工体育发展结构,巩固提升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引入冰雪、户外等新兴运动,持续推出“工间动起来”等便捷健身活动。

意见鼓励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活动,利用商圈、公园绿地、工业遗址、红色教育基地、电影放映场所等空间开展沉浸式、互动式体验活动,结合技能展示、劳模交流等形式将思政引领融入文体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有序开放,依托“职工之家”App打造数字文体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进展

扬州网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扬州网广告热线:0514-82931211

相关阅读: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扬州网”或“扬州日报”、“扬州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寄奉稿酬。

  •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苏)字0005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43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10330083号
    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电话:0514-87863138
    扬州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3674号-2
    Copyright 1998-2025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