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马上办栏目咨询帮助朋友信用贷需承担什么责任。
【市民求助】这名市民介绍,之前,他妻子的朋友找来,希望妻子能帮忙贷款,以解决临时困难。于是,他们夫妻在某手机平台进行网贷,在此过程中,他用手机给妻子进行了人脸识别,办理相关手续。前一段时间,他了解到,这名朋友还不上贷款,导致平台找到了妻子。他认为,妻子并不是实际受益人,不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帮忙人进行了人脸识别、输入个人信息等操作,网贷平台会视为其自愿签订借款合同。即使是“帮忙”,帮忙人也已成为合同主体,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包括本金、利息、逾期罚息)。
如果贷款已到账(即使转给朋友),帮忙人仍是法律上的借款人。平台有权向帮忙人追偿。如果不还款,可能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如果帮忙人能证明自己是被欺诈、胁迫或身份被盗用(如朋友未经同意使用其手机/信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否则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网贷平台亦只能向贷款合同的相对方即帮忙人主张还款责任。
王沁茗介绍,许多人以为“帮朋友扫个脸”只是小事,但法律上,这可能让“帮忙人”成为实际借款人。个人信息是底线,勿轻易提供身份证、扫脸,如需要借贷,优先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