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扬州小木头”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报料,称一处停车场在收停车费时,不按照公示牌约定收费。
“我当时开的是一辆新能源汽车。”网友“扬州小木头”介绍,当时,他将机动车停在蓝天大厦后面一停车场。20分钟后,他取车离开。在离开停车场时,他被收取两元停车费。根据公示牌,新能源汽车停车一小时是免费的。该停车场停车20分钟出头,收取两元钱,显然是不对的。他认为,停车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乱收费情况。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联系广陵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听说情况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该停车场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根据《扬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执行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对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未明确优惠政策和标准。停车场收费公示虽然公示了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但注明了仅适用于政府定价、指导价停车场。该停车场收费合法。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