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2月10日起实施

2026年01月 23日 14:07 | 来源: 扬州发布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姜传刚 文/图    

人行道上随意停放阻挡通行、核心景区乱停影响市容,市民对此类共享单车问题深恶痛绝,此类问题也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记者23日了解到,由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扬州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从2月10日起实施,它对于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秩序、提升城市出行品质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定期会商机制,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研究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共治共管长效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管理办法规定,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车辆、车用电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和正规品牌标志,有唯一的车辆识别编码和二维码,实际运营车辆编号与信息监管平台申报的车辆编号一致。车辆外观干净整洁,不得违规设置广告。车辆具备实时定位、精准停放、精确查找等功能,安装有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支持北斗独立定位。共享电单车应当配备安全头盔,鼓励配置限制超载设备。

此外,运营企业应当具备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投放车辆的日常管理。鼓励运营企业为用户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并公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理赔程序、赔偿范围等内容。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按照规定建立并公开运营服务投诉处理、用户信用约束等制度等。

记者了解到,城市管理部门将指导运营企业将投放车辆数据接入信息监管平台,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及故障、破损、废弃车辆,通过信息监管平台通知运营企业按照指定的期限实施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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