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啦!2月2日起“工伤一件事”集成服务将正式上线

2026年01月 30日 08:41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马惠敏)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2月2日起,“工伤一件事”集成服务将正式上线!“工伤一件事”整合了工伤全流程服务,包含14个办理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原办理地址(邗江区瘦西湖路53号)工伤业务办理窗口统一调整至市民中心“工伤一件事”专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跑空。

据了解,“工伤一件事”整合了工伤全流程服务,包含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工伤停工留薪延长确认等14个办理事项。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 和13:30—17:00。

办理地点,线下窗口为: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2楼“工伤一件事”专区(窗口21—24号)。原办理地址(邗江区瘦西湖路53号)工伤业务办理窗口统一调整至市民中心“工伤一件事”专区。

线上渠道为: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办事大厅,即可在线进行工伤认定申报登记并查询相关事项办理进度。注意:办理相关事项所需材料可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搜索下载。

“工伤一件事”正式上线后,有哪些服务优化升级?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一窗受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报销等多项业务整合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模式。申请人只需到“工伤一件事”专区任意一个窗口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即可办理。

二是一申即享。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和已经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职工可以在申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时填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拨付账户确认书》。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申请再次鉴定的,将根据提供的账户直接审核拨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无需另行申请。

三是即办快办。针对事实清楚的案件,采用“快办模式”。工伤认定申请当日受理、5日内完成调查、35日内出具认定结论。

此外,市人社部门还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并联合定点联网结算医院推行“联网报销”模式,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市人社部门温馨提示,市民在办理 “工伤一件事” 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14-80978688、0514-80978183。


责任编辑: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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