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发放失能老人养老消费券 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2026年01月 30日 09:21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张艳 记者 陈源浩) “原来一个月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之类的加起来要3000多元,现在消费券抵扣了800元,自己只要支付2000多元,帮我们家庭减轻了很多负担。”近日,住在江都社会福利中心的杨兰香奶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领取并核销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800元电子消费券。

杨奶奶今年86岁了,两年前因为中风导致重度失能,为了让老人能够得到全天候的照顾,家人将其送入区社会福利中心。这项惠民补贴政策的落地,为这个家庭送去了实打实的关怀与慰藉。

连日来,江都正式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每月累计补贴不超过80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精准直达,为失能老人筑牢晚年生活保障线。

此次补贴政策依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落地实施,覆盖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补贴对象为居住地在江都区、年满60周岁,且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但对于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避免重复享受待遇。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按月发放,不可折现,仅可用于在江都区已入库的合规养老服务机构消费。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内容,每月累计补贴不超过800元。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申请后由民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将发放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本次补贴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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