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蒋利武建议:构建“家校社” 协同育人新生态

2026年02月 06日 08:14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需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实效化。”省两会上,蒋利武提交提案建议,科学界定“家校社”协同育人责任、营造健康教育生态。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层面,责任边界模糊、权责不对等问题日益凸显,学校常被置于“无限责任”境地,承担着超出职能范围的压力,部分教师因惧怕追责而趋于保守。省政协委员、宝应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利武调研发现,家庭与社会应有的教育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协同育人的整体效能未体现。

研制责任清单指引,实现权责法定化

“协同育人需要多方合力,建议由教育、司法、民政、卫健、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组织教育、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专家及一线校长、教师、家长代表,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责任清单指引。”蒋利武表示,指引应涵盖全学段,针对学业发展、身心安全、心理健康、品德养成、习惯培养、网络使用、社会实践、家校沟通等关键领域,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分别应承担的“基本责任”(必须为)、“倡导责任”(鼓励为)以及“责任界限”(谨慎为),明确学校在组织户外活动时的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家庭在子女非在校时段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社区在提供公益性活动场所方面的支持责任等。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要强化政策支持导向,自省级层面鲜明提出‘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教育管理权’‘为敢于负责、善于管理的学校和教师撑腰鼓劲’等政策导向。”蒋利武建议,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建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持续宣传教育理念、教育工作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引导家长和社会公众理性认识教育过程、合理预期教育结果、正确看待成长风险。

夯实各方主体责任,激发协同育人活力

“家校社三方一体,缺一不可,尤其要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蒋利武表示,应整合社会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为青少年提供职业体验、志愿服务、研学实践等机会。他表示,科学界定责任边界,核心在于让各方在清晰的权责框架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这不仅能有效减轻学校和教师的非必要负担,更能激发家庭和社会履行教育责任的主动性,最终形成育人合力,让教育回归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初心使命,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健康、可持续的良好生态。

本报特派记者 周晗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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