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近日印发施行《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现实挑战
为何需要一部专门的指南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环节,近年来垄断行为较为多发,公用事业经营者容易将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市场竞争。由于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其垄断行为的类型、表现和损害均呈现一定特殊性。
在此背景下,指南应运而生。它系统总结执法经验,广泛吸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聚焦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竞争性环节并存”的结构性特征,首次构建起覆盖垄断协议、滥用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性垄断四大维度的全链条规制框架,填补了本领域专项制度规则的空白,为执法精准化与企业合规化提供了“操作手册”。
制度亮点
构建科学、精准、协同的监管体系
指南共七章50条,针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问题,系统总结执法经验,准确把握公用事业领域特点和市场竞争规律,全面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认定规则,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
指南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进行针对性规定,主要包括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等六方面。其中,指南在总结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对瓶装液化气等行业出现较多的垄断协议行为,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出现较多的限定交易、搭售和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均进一步细化表现形式。
在引导公用事业经营者合规经营方面,指南规定支持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鼓励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强化企业合规正向引导、持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意义深远
规范行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指南的实施将产生多维度的积极影响:对执法机构而言,它是一套专业、清晰、可操作的执法工具箱,有助于统一裁量尺度、提升办案质效,特别是在处理技术性强、政策交织复杂的公用事业案件时增强执法底气。对公用事业经营者而言,它是一份权威的“合规指引”和“负面清单”。企业可据此系统检视自身商业模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将自然垄断优势不当延伸至竞争性环节的风险,主动完善合规体系,实现规范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指南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落脚点,着力规制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水、电、气、热等基本服务更加优质、可及、可负担,让公平竞争成果真正惠及千家万户。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而言,指南直击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顽疾,以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执法保障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畅通流动,为企业公平参与公用事业市场竞争扫清障碍,夯实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基础。
展望未来
筑牢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
指南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法治体系在关键民生领域迈出坚实一步,更承载着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深层使命。要真正释放其制度效能,必须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尤其要在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上展现更大作为。
首先,反垄断执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公用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其市场秩序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获得感。唯有坚决遏制公用事业垄断行为,才能防止“一家独大”扭曲资源配置、抬高社会运行成本、挤压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执法越有力,市场越公平;监管越精准,服务越可及。
其次,加强公用事业反垄断执法,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当前,公用事业领域仍存在以“公共安全”“历史惯例”为名设置隐性壁垒的现象,阻碍了要素自由流动和经营主体跨区域参与竞争。指南已划出清晰红线,下一步亟需通过常态化、专业化、权威化的执法行动,将纸面规则转化为现实秩序,真正打通制约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和“断点”。
再次,面对数字化智能化浪潮,反垄断执法必须更具前瞻性与适应性。随着智慧水务、智能电网、平台化供热等新业态加速涌现,数据垄断、算法合谋、技术封锁等新型滥用行为可能悄然滋生。执法机关应主动研判趋势、更新工具箱,切实防范“数字时代的自然垄断异化”。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