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法治赋能护生态 碧水蓝天映初心

2026年02月 13日 09:08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通讯员 扬司宣 记者 葛学涛

“十四五”以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扬州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行动纲领,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全过程,通过筑牢立法根基、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政务服务、厚植法治信仰,用坚实的法治实践守护“好地方”的绿水青山,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生态动能。

精准立法补短板

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紧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进地方立法,推动出台《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靶向治污、科学治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构建起贴合扬州生态环境实际的法规制度框架。

立足区域生态治理协同需求,积极探索地域协同立法新模式,联合周边地级市开展《扬州市高宝邵伯湖水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通过跨区域立法协作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形成流域污染共治、生态共护的法治合力,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规范执法提质效

彰显法治刚性温度

市生态环境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制定行政执法“六项制度”,从执法程序、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推动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行非现场监管,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28.9%,非现场执法占比29.6%、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打造“生态环境马上办”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每年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将法治服务延伸到群众和企业身边。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签署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协议,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联合全市15个部门出台《扬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73件,2022—2025年,扬州相关案例连续四年入选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引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

普法惠民强共识

厚植法治社会土壤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专项普法计划,构建起精准化、多元化、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针对企业法治需求差异,开展“企业环保专题培训班”“定制式”精准普法活动,为企业量身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创新普法载体与形式,通过局门户网站、“两微”平台定期发布普法案例和环保知识,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环保普法进万家”等活动,让群众近距离接触环保工作、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普法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遵守环保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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