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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退租后房东“失联” 押金至今未退

2026年03月 04日 10:09 |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近日,网友“钢的琴”向马上办栏目求助,称其之前租住某公寓,现在已经退租。退租后,房东曾答应退押金,但数月过去未见一分押金。情况真如这名网友所说吗?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

网友求助  退房后,房东至今没退押金

网友“钢的琴”是一名男性,外地人。去年6月份,他来到扬州东区某公司打工,在位于文昌路附近的泰达公寓租了一间房。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退房后,意外发生了。

“租房时,我已经明确告知对方短租,不打算长期居住。”网友“钢的琴”告诉记者,他于去年6月14日,跟房东达成租房口头协议,双方约定押金1200元,租一个月给一个月房租。两个月后,他因家里有事急着离开扬州,于是提前告知房东,称他不再租房,希望其能退回押金。在沟通中,这名房东表示,等看完房子交完水电费,就将押金退给他。出于信任,他当时并没有怀疑。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房东并没有主动将押金退给他,他就多次联系对方,希望其尽快退押金,但对方并没有理会。再后来,对方电话不接了,微信也不回了,“不退押金也可以,起码给我一个理由。对方现在选择沉默,让人想不通。”

“为了要回押金,我找了不少单位维权。”网友“钢的琴”说,他为了要回押金,联系了街道、派出所等,但遗憾的是,到目前均未有结果。他希望马上办栏目能帮上忙,要回他的押金。

记者帮办  多途径联系房东,均未成功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房东电话号码,电话联系对方。几次拨打电话,一名男子接听了电话。在电话里,记者说明身份和来意。这名男子表示,该电话号码是他刚换的,他不是房东本人,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随后,记者又根据网友提供的微信号,尝试加房东微信,但对方没有通过。

次日,记者来到位于文昌路附近的泰达公寓,了解情况。在一号公寓二楼,记者找到了网友原租住的房子。记者现场尝试敲门,但无人响应。

据一楼保安介绍,楼上公寓有房东自己租出去的,也有中介公司租出去的。至于网友反映的公寓房,他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无法提供帮助。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泰达公寓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希望对方能联系房东。这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尝试电话联系对方,但没有联系上。目前,这名房东也欠他们费用。接下来,他们还会积极联系对方。

律师说法  如求助无果,可及时提起诉讼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在日常民商事交易中,时常出现交易一方收取押金后,以失联方式恶意拒绝退还的情形,严重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看,此类行为已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沁茗表示,当协商、向基层组织或监管部门求助无果后,受损方可根据合同、押金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及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即使被告失联,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推进诉讼程序,生效判决作出后,还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实现权益。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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