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龚卫娟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副校长龚卫娟聚焦现行《处方管理办法》实施近20年出现的适配性不足、监管存盲区、新业态衔接滞后等痛点,提交《关于尽快修订〈处方管理办法〉的提案》。
龚卫娟表示,我国现行《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发布实施,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药品管理法》《医师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相继修订,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全国流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新业态快速普及,现行办法已难以适配当前发展需求,存在与现行法规衔接不畅、监管力度不足、新业态规则滞后等突出问题,既导致虚假处方、违规用药等乱象时有发生,也阻碍了相关医药惠民政策落地。
针对上述问题,龚卫娟在提案中提出了多项可落地的修订建议。她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保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处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针对处方管理涉及的医师诊疗、药师审核、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药品流通等全环节完善条款,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提升办法的覆盖面、实操性与科学性。
在处方标准规范方面,龚卫娟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处方格式标准,覆盖纸质与电子处方两类载体。具体可在处方前记中增加患者联系方式,便于出现调剂错误时及时沟通处置,减少药物不良事件;增加妊娠、哺乳状态项目,为医师用药选择、药师审核把关提供明确指引,降低特殊人群用药风险。同时优化处方打印要求,明确除手写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以及配药、报销有特殊需求的处方外,其余处方无需打印,依托可长期调取、安全存储的电子处方,大幅节约纸张、耗材与运维成本。
针对处方时效与零售终端监管,龚卫娟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将急诊处方调整为24小时有效,特殊情况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小时,兼顾管理规范性与临床实际需求。同时,针对零售药店普遍存在的“先药后方”、个体诊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处方用药等行为,在办法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与管理性规定,补齐监管短板,规范药品流通全流程。
作为深耕医药领域多年的教育工作者与政协委员,龚卫娟始终聚焦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与群众用药的急难愁盼问题。她表示,处方管理直接关系医疗质量安全、医保基金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希望通过此次提案推动《处方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让处方管理规则更好适配医药行业发展新形势,为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的医药服务,以履职实效践行政协委员为民发声、为民履职的责任与担当。
记者 乔云 司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