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辆故障后不设警示标志,人员竟站在车道内挥衣服示警,一旦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快速处置的一起车辆故障险情,再次为广大驾驶人敲响安全警钟。
3月11日上午9时15分,该大队指挥室视频巡查发现京沪高速上行线K933+300公里处一辆大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双闪灯开启,车后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只见一名男子站在应急车道内通过挥舞红色背心,向后方来车示警,当时上行线车流量较大,现场情况十分危险。
大队巡逻民警快速赶往现场处置。驾驶人高某表示,车辆行驶途中突然发生故障,便靠边停在应急车道。“出发前我也没检查车上有没有三角牌,车故障了,我想着得向后方预警啊,就拿个红色背心挥挥,后面车子应该能看到。”
经现场勘查,该货车因故障占据应急车道,虽已打开双闪,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区域,甚至在应急车道内边打电话边挥舞衣物“人肉示警”,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二次伤害。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罚款两百元记三分的处罚,高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以后出发前一定会检查车辆安全设备是否齐全。
警方提醒,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下车徒手示警、站在车旁挥手警示,看似是在提醒后方车辆,实则极度危险。高速公路及快速路车速快、视线受限,后方车辆一旦反应不及,极易直接撞击人员与故障车,造成二次事故,往往会导致伤亡后果,远比车辆故障本身更严重。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车前务必检查随车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包括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等;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应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区域,并拨打12122报警求助;切勿在车道内逗留或自行维修,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通讯员 秦成宇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