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还是睡不着”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其曾在扬州必答教育有限公司兼职,辞职后被对方以提前离职为由,扣除20%工资。这名网友表示,双方签订兼职合同时,并没有相关约定,该培训机构侵占了她的利益。情况如这名网友所说吗?马上办记者随即就此事,进行了相关了解。
网友求助
兼职离开时被扣20%工资
网友“还是睡不着”是一名大二女生,家住市区。今年1月中旬,她决定利用寒假兼职,挣点生活费。
“我是通过某招聘网站跟这家培训机构取得联系的。”网友“还是睡不着”告诉记者,她于今年1月19日与扬州必答教育有限公司签订兼职合同。2月7日,她开始了兼职工作。2月13日,她因学业问题,向负责人提出离开培训机构的要求。2月14日,她完成工作任务后,离开了该培训机构。在结算工资时,该培训机构以她提前辞职为由,扣除其应得工资的20%,“应得工资合计为3150元,结果对方只支付了2520元。”
“在兼职期间,我没有违反对方的相关规定。”这名网友说,她擅长语文和英语,兼职内容多涉及该领域。对方扣费后,她提出了异议,但对方还是拒绝支付剩余工资,并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她已向有关单位反映此事,但问题暂未得到解决。希望马上办栏目能出面,帮她解决此事。
记者帮办
经沟通,培训机构已返还工资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网友所指培训机构负责人丁某。在电话里,记者说明身份和来意。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丁某表示拒绝,称对方可以走法律途径。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即来到位于八方汇大厦5楼的这家培训机构。在该培训机构,记者注意到,现场疑有教学活动。负责人丁某见到记者后,将记者领出培训机构。在了解记者身份后,丁某让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接待记者。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友“还是睡不着”是提前离职的,他们是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的。记者现场打开双方合同照片,发现双方所签订的兼职合同内,未对兼职时间有具体约定,也未有明确扣费约定细节。对于记者提供的合同,这名工作人员决定先查看原件,再给回复。经查看原件,工作人员对于记者提供的合同照片真实性,未提出异议。
兼职合同里没有约定违约等扣费细节,培训机构为何最后结算时要扣费呢?丁某表示,有家长投诉对方,导致培训机构有损失。他们是据此进行扣费的。
对于丁某的扣费解释,网友“还是睡不着”表示,双方没有兼职时间约定,不存在提前辞职一说。在该培训机构兼职,也未见有家长投诉她,不存在给培训机构带来经济损失一事。
当天晚上,网友“还是睡不着”联系记者,称经沟通,目前对方已将所扣工资返还给她。对于马上办栏目的帮忙,她表示感谢。
律师提醒
遇到类似情况,可这样维权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兼职教学关系符合通常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即以小时计酬、工作时间灵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合同未作约定,则工资支付应遵循“全额支付”原则。用人单位单方作出减少劳动工资的决定,实质上变更了劳动合同内容,在无任何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扣款行为既无合同基础,也缺乏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动者过错(家长投诉)导致其产生经济损失并据此扣款,必须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链,证明存在可归责于该教师的有效投诉、该投诉造成了具体且可量化的经济损失,以及损失与投诉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王沁茗表示,劳动者应系统收集并保存证据,包括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沟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以及用人单位承认扣款及说明理由的记录。若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