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发工作指引

2026年03月 18日 14:29 | 来源: 新华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冯家顺、孙鹏程)最高人民法院3月18日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首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司法文件,对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引共分为总则、案件受理、审理与裁判、延伸工作、执行与回访5个部分,总计39条。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案件处理的核心原则,同时强化违法犯罪预防理念,努力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规范各诉讼环节,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审理与裁判环节既突出诉讼引导、关爱提示、隐私保护等程序性要求,也细化抚养权确定、财产处分、侵权责任认定等实体处理规则。

指引明确,在抚养权认定上,对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亦要结合年龄、智力状况听取其意见,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财产保护方面,明确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代为放弃继承的审查标准;在网络权益保护上,确立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的效力判断方法以及认定无效后的处理,适应数字时代新需求;在侵权纠纷处理中,要求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强化权益保障。

指引注重审判与延伸工作衔接,对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特色工作作出框架性规定,明确跨部门协作要求。在执行环节,鼓励创新专业化执行机制,探索通过提供合适探望场所、协助探望等方式破解执行难题,同时要求建立判后回访机制,持续跟踪未成年人成长状况,及时解决新问题,确保裁判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煜婕

扬州网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扬州网广告热线:0514-82931211

相关阅读: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扬州网”或“扬州日报”、“扬州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寄奉稿酬。

  •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苏)字0005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43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10330083号
    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电话:0514-87863138
    扬州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3674号-2
    Copyright 1998-2026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