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都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教育培训纠纷案件,市民杨先生为孩子报名某培训机构课程,然而实际授课质量、课程安排与机构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杨先生提出退费遭拒后诉至法院。
前段时间,杨先生在网上刷到一家培训机构,该机构承诺一定期限内可以帮助孩子提高成绩。该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称,培训老师都是持证上岗、责任心强,懂孩子、懂教学、懂引导,通过60天可以让孩子达到年级上游水平。工作人员告诉杨先生,他们坚持小班教育,采用名师一对一辅导。“我们为学生提供宿舍,让孩子住得安心、吃得放心。”就这样,杨先生与机构签订合同,全额支付费用8万元。双方约定,由机构为小杨提供60天的考试辅导服务,包含吃饭、住宿及辅导资料费用。
不承想,该机构给出的承诺,和实际提供的各项培训内容、住宿环境等严重不符。“吃得差,住宿条件也很差,而且老师也不是一对一教学,是一对三上课的。”几天后,小杨打电话跟父亲杨先生抱怨。
得知情况后,杨先生随即前往该培训机构把孩子接走了。随后,杨先生与培训机构方面进行沟通,“你们根本没有办学许可证,也没有按照当初合同里写的提供服务,我要退钱!”
对此,这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您儿子的教学服务已经开始了,现在无法退钱。”
随后,杨先生来到江都法院,将这家培训机构告上了法庭。
日前,江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从事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取得相应办学许可资格,被告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提供培训服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被告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当返还。
本案中,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了培训费用80000元,扣除小杨实际接受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剩余费用被告应予返还。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剩余费用6万余元。
法官表示,教育培训合同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审查商家资质、留意合同条款、厘清退费条件,避免“踩坑”。如发生纠纷,则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部门反映,必要时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通讯员 江法萱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