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姜传刚) 记者3月31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由该局起草的《关于推动危旧住房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建成时间较长、结构老化、设施不全的危旧住房逐渐暴露出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不足等问题,居民改造意愿日益强烈。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政策文件,鼓励以居民为主体、政府引导的方式推进危旧住房自主更新,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市住建局在深入调研了解我市危旧住房现状及居民改造意愿的基础上,先后赴杭州、武汉、宜昌等地学习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危旧住房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试行)》初稿,又先后四轮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内容。适用范围,明确界定适用自主更新的危旧房类型,包括建成年代久远、不成套的危旧住房,C、D级危房以及群众自主更新意愿强烈等情形。工作原则,确立“居民主导、自主实施,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属地组织”的基本原则,强调业主的主导地位以及政府的服务监管职能。支持政策,系统集成土地规划、财税金融、资金筹集、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