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 > 

【马上办】只锻炼一次 想退卡要扣近300元?

2026年04月 01日 09:28 |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近日,网友“中”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其刚办不久的健身预付费卡,因对方服务存在瑕疵,想退卡却遭遇难题。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来到网友所指健身房,了解有关情况。

网友求助

锻炼一次,想退卡要扣300元

网友“中”是一名男性,家住市区。“这张卡办了不到一个星期。”网友“中”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他花788元办理了位于南区某广场五楼的健身房年卡。办卡时,健身房给出了办一张送一张的优惠。3月23日,他带着健身年卡来到健身房锻炼。锻炼结束后,他来到洗澡间洗澡,但花洒水量太小,让他体验不好。于是,网友就向健身房方提出了退卡申请,但遭到了对方拒绝。在交涉中,健身房方表示,如要退卡,需要扣除各种费用近300元。“我就锻炼了一次,要扣近300元,这太不合算了。”

网友“中”说,按照有关规定,针对预付费卡,消费者7天内享有无理由退款权利。如今商家以合同约定扣费,做法不恰当,“我就锻炼了一次,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扣费,扣费标准可以参照其美团次卡价格,或最多扣50元。”他希望马上办栏目能介入此事,维护他的权益。

记者帮办

经双方协商,健身房已同意退款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来到位于南区的这家健身房,了解情况。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这名网友是购买的500元卡,后来因发现店里有其他优惠活动(788元买一送一),又找健身房协商换卡。在这名网友的坚持下,健身房最终同意其再加288元,购买788元套餐。至于网友提出的退卡要求,他们不能满足,因为之前双方有相关退卡约定。按照相关约定,他们是要扣除费用的。

在现场,这名工作人员通过内部查询,了解到网友第一次消费健身年卡时间在一个星期内。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下来会考虑对网友所提的花洒喷水量少的现象,进行改善。

记者尝试跟这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多从对方角度出发,妥善解决此事。3月31日上午,记者从网友处获悉,经双方协商,健身房最终同意退款。

律师说法

遇到预付费卡纠纷,如何维权?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沁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健身房单方面设定一个固定比例的高额手续费,实质上是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如商家无法举证证明手续费已经实际产生并支出,此类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王沁茗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二)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其他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双方因退费金额产生纠纷,应当按照该解释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进行扣减。如消费者与商家不能协商一致,消费者可以携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若仍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责任编辑:刘燕

扬州网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扬州网广告热线:0514-82931211

相关阅读: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扬州网”或“扬州日报”、“扬州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寄奉稿酬。

  •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苏)字0005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43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10330083号
    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电话:0514-87863138
    扬州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3674号-2
    Copyright 1998-2026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