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至3日,是扬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的首个春假。扬州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实施春秋假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教学、资源、托管、休假、管理等衔接保障工作,用心用情为“‘好地方’学子共赴好春光”保驾护航,让34万学生乐享首个春假。(张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