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江环宣 记者 程宝军) 城镇污水处理,是水生态保护的重要屏障。记者4月1日从江都获悉,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标准已正式实施,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靠前服务、高效审批,一次性为14家污水处理厂核发排污许可证,确保新标准落地无忧、企业合规运行。
据了解,为适配水情、补齐短板、护航国家战略,我省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标准,推动水环境从“达标”向“提质”升级,助力水环境治理迈向“生态友好、资源循环”的高质量阶段。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标准于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为无缝对接新标准,不让一家企业‘掉队’,我们实施‘一厂一档’管理。” 江都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根据新标准要求,全面梳理辖区14家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置、建设规模等基础信息,逐一明确各企业对应执行A、B、C、D四类标准等级,清晰划定排放限值和管控要求。
面对排污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间紧、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为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帮助企业理清申报材料清单、规范排放量计算过程、优化填报流程,并依托“数据跑路”线上办理,让企业办证全程无忧。3月27日,新标准实施前一日,该局通过“打捆”审核进一步压缩内部审批时限,一次性为14家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审批手续。
“赶在新标准执行前一天帮我们办好证,就像一场‘及时雨’,心里踏实多了。”一家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手拿新发的许可证感慨道。
“此次排污许可证顺利变更,不仅帮助企业有效规避环境合规风险,更以‘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实际行动,彰显好地方的营商环境温度。”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实抓细“证后监管”工作,在严守区域水环境安全底线的同时持续为企业减负增效,以精准服务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