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近日,网络上流传大量关于“国家医保局第7号令将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虚假信息,我市医保中心通过12345及12393服务热线等渠道也接到不少市民的相关咨询。对此,市医保部门明确表示,该说法系谣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应按照“先备案后就医”的流程。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国家医保局第7号令中第34条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备案审核工作,主要要求是规范异地就医流程,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其核心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全文未提及任何取消或停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内容。
市医保部门提醒,医保相关政策均以国家医保局、省级医保部门及我市医保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市民切勿轻信网络上未经证实的传言或小道消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应按照“先备案后就医”的流程。广大参保群众若需前往异地就诊,须提前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可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药费用,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后返回参保地报销,极大简化就医结算流程。
针对部分群众关心的紧急就医情况,相关政策明确,若参保人员因病情紧急,无法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可在病情救治平稳期或出院结算前,委托家人、亲友等协助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补办完成后,同样可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不会影响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