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已达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轻型货车被警方查获(照片由警方提供)
近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雷霆出击,陆续查获几起涉无证驾驶和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表示,将持续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假牌套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突出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警方查获两起重点违法行为
4月3日上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根据支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提供的核查线索,在广陵区李典镇江扬路(新坝)宏图桥处查获一辆高风险重点车辆,极大消除了路面交通安全隐患。
据悉,科技信息化大队发现一辆重点违法车辆在李典镇出现,一大队掌握线索后便组织警力对该车实施路面查控,于4月3日10时30分左右在李典镇江扬路(新坝)宏图桥处查获该车。经调查,驾驶员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多年未年审,已达报废标准,并有294起违章未处理,属于重点违法车辆。
周某某称,自己一度心存侥幸,认为车辆长期闲置、平时出行路线较为隐蔽,不会被交警查获,便一直未按规定办理车辆年检及报废手续,日常出行时也无视交通信号和通行规则,多次违法驾驶。对于车辆存在大量交通违法未处理、已达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周某某供认不讳,对自身漠视交通法规、危及道路安全的行为表示后悔。
一大队民警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通知该车驾驶人周某某15日内到一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4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技信息化大队通过研判发现,有一辆已达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本地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立即分析研判,并同步指令市区二大队安排警力进行查处,大队民警于当日下午3时25分在珠宝岗对该车进行截停并开展核查处置。
经核查,陈某某驾驶一轻型厢式货车沿江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该车涉嫌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该报废车辆进行扣留,并告知驾驶人15日内到二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告知驾驶人陈某某,报废车辆存在多重致命隐患:一是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性能严重衰减,刹车失灵、方向失控风险极高,遇到紧急情况无法有效处置;二是车辆整体结构老化脆弱,抗碰撞能力极差,发生事故时极易解体,加剧驾乘人员伤亡后果;三是尾气排放超标、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四是报废车辆无有效保险、无年检合格证明,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得相应赔偿,极易引发后续矛盾纠纷。
杜绝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漠视法律法规终将承担沉重代价。
这些违法行为会带来哪些后果呢?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人员缺乏系统的驾驶培训,未经过正规的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知识一知半解,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往往忽视交通信号、礼让行人、跟车距离等关键安全要点,随意变道、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频发。同时,其驾驶操作技能也存在明显短板,面对复杂路况、突发情况时,无法做出正确、及时的应急处置,极易出现操作失误、反应迟缓等问题,进而引发追尾、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
另外,报废车辆机件老化、制动失灵、灯光不全,安全性能完全不达标。这样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就如同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移动炸弹”,不仅会让驾驶人自身时刻处于生命危险之中,无法保障自身出行安全,更会对道路上的过往车辆、行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故障或事故,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杜绝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为,严守交通法规,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通讯员 吕志昂 梁冠男
记 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