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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生命通道”多处停车 消防已责令改正

2026年04月 21日 11:15 |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消防通道停放的车辆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栖月苑小区内消防通道常被机动车占用,导致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现场情况究竟如何呢?马上办记者随即来到该小区,进行探访。

居民求助

小区多条消防通道被占停

李女士今年85岁,家住栖月苑。“消防通道应该满足4米宽要求,但我们小区部分消防通道达不到这个宽度。”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栖月苑小区高层。这段时间以来,她外出散步时,发现多条消防通道上有机动车占道停放,导致原本并不宽的消防通道变得更窄。通过了解,停放在消防通道边上的机动车,多为小区内业主的,这些业主将车辆停在该区域,多是为了个人方便。

“如果有老人或其他业主有疾病,120急救车根本无法第一时间到达。”李女士说,消防通道是供消防救援车通行的,一旦被堵会影响救援速度,进而危及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她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尽早对消防通道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记者探访

有提醒牌,仍有机动车停放

接到网友报料后,记者随即来到栖月苑小区,进行实地探访。

在紧挨小区高层住宅楼的一条路上,记者看到,消防通道宽4米左右。在这条消防通道多处区域,存在机动车占用路面停放情况;在一处拐弯处,停放了多辆机动车,直接导致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够;在小区南侧,消防通道边上竖着“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牌子。但在该通道不远处,可见多辆机动车停放。

“小区规划车位少,所以导致消防通道被占用。”有业主告诉记者,栖月苑小区建成较早,导致之前规划的车位无法满足现在需求。在探访中,有市民表示,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人都不应该为自身利益而去占用。他们希望小区管理方和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尽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部门回应

已下达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

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问题,能得到解决吗?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栖月苑物业服务处了解情况。记者向一名自称是物业负责人的男子出示了记者证,并说明了来意,但对方拒绝了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消防部门。邗江区消防救援局表示,2026年4月10日,他们检查发现该小区西、北侧消防车通道停放私家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发现问题后,他们第一时间下达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目前,物业每天贴单提醒,并正在购置石墩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文/图

消防提醒

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

“消防车道宽度应满足4米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扬州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与宣传科吴菲菲介绍,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消防通道可用于消防车正常通行。如该通道被机动车等占用,势必会耽搁消防救援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除责令改正外,还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个人有这样行为,消防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吴菲菲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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