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馆驳斥荷兰安全部门涉华错误言论

2026年04月 25日 10:39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中新网海牙4月25日电 中国驻荷兰使馆24日发表评论,驳斥荷兰安全部门涉华错误言论。

评论表示,荷兰安全部门日前发布有关报告,对中国正常发展和对外合作进行歪曲解读,严重误导公众,抹黑中国形象。荷方有关报告涉华内容充斥不实之词和对华无端指责,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评论指出,在乌克兰问题上,中方立场一贯、明确,即劝和促谈,推动政治解决。中国从未向冲突任何一方提供致命性武器,并严格依法管控军民两用物项出口。中国同包括俄罗斯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展正常经贸合作,正当合法,无可厚非。

评论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也是中荷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全正当、合理、合法,其他各方无权指手画脚。

评论指出,在科技和经贸领域,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报告将正常合作泛化为“安全风险”,不仅缺乏依据,也将损害全球科技进步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关于网络安全问题,中国本身也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中方坚决反对并依法打击一切形式的网络攻击,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对话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

评论表示,中方敦促荷兰有关部门客观、理性看待中国发展,停止散布涉华不实信息和渲染所谓“中国威胁”,多做一些有利于增进双方互信的事情。(完)


责任编辑:刘燕

扬州网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扬州网广告热线:0514-82931211

相关阅读: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扬州网”或“扬州日报”、“扬州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寄奉稿酬。

  •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苏)字0005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43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10330083号
    新闻热线:0514-87863284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电话:0514-87863138
    扬州新闻网传媒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3674号-2
    Copyright 1998-2026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