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刚好有熟人在贷款公司上班,江都的王先生便“走捷径”了,请对方帮忙。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提前还款,却不断受到催债电话和欠款逾期信息的骚扰,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
2023年,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贷款公司的员工罗某。当年年底,王先生急需一笔钱用于生意周转,便请罗某帮忙办理贷款。“2023年12月,我贷款了38.8万元。合同上是3年36期,最后要还54万多元。”
签完合同,王先生觉得还款利息高了,便又找到罗某,请她帮忙解除借贷合同。“我问她,会不会产生违约费用。她说不会,只要把钱给她,她来操作,期间收到催款信息不要理会。”

罗某信誓旦旦承诺“零利息”,况且她还挂着工牌,王先生便放下戒心,凑齐了38.8万元,交给罗某办理“提前还贷”。然而,此后的大半年里,王先生却不断收到欠款逾期未还的信息和催债电话。他觉得不对劲了,便与贷款公司客服联系,结果得知罗某早已离职。王先生赶紧联系罗某,此人却不断借故推诿。“我问她钱到底有没有帮我还,她说已经审批了,还没过审。总说要等一段时间,最后直接失联,我就报了警。”
王先生明明已经提前还清了全部借款,却接连收到逾期提醒、催债电话,这显然中了罗某的圈套。就在王先生报案后,不断有受害人向警方反映,他们和罗某接触后,都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巨额债务。对此,江都警方高度重视,随即立案调查。由此,罗某的真实面目一步步地被揭开。

面对警方的问询,起初,罗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直到江都检察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对罗某提起公诉,多名被害人当庭指证,罗某最终认罪伏法。
经查,2021年6月,罗某就职于一家贷款公司。工作期间,她发现一些人贷款心切,通过放贷收息赚钱快,便私下跟相关客户接触。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与重大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康宏介绍:“比如一些信用额度不够、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罗某用自己的钱放贷给这部分群体。”

2024年11月,罗某因私下放贷涉嫌违规操作,被公司解雇,而罗某前期投入了百万资金,一直无法回笼。为了填补窟窿,她假借曾经的职务身份,开始在亲朋之间招摇撞骗。
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与重大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康宏称:“罗某以帮自己完成贷款任务为由,让一名装修老板从银行贷款,许诺走个流程,很快会还掉。还欺骗一名需要贷款的朋友,说要为对方刷信用额度,便操作其手机,在多个贷款平台套取资金,而这些贷款全部用于罗某还债和个人消费。”

截至案发,罗某打着“帮忙完成放贷任务”“零息还贷”等旗号,并利用客户信息暗中借贷等,套取被害人资金,累计超过200万元。法院审理后,以犯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作者:林元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