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陵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严厉惩处了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为农业生产安全敲响了警钟。
2023年,我市广陵区部分农户施用了从网上某店铺购买的“名牌化肥”。据农户回忆,该网店打着“厂家直销”“名牌正品”“物美价廉”的旗号,所售化肥价格比正规店铺便宜不少。网店打出的广告一时间吸引了不少农户下单采购。
然而,随着作物生长周期推进,不少农户发现,自家田里农作物叶片发黄、根系瘦弱,长势远不如往年,部分地块甚至出现作物枯萎的现象。
农户们心急如焚,纷纷对比自家与邻居家的种植情况,发现差异仅在于所用化肥不同——邻居使用线下店铺购买的同品牌化肥,作物长势旺盛、叶片浓绿。
农户们将网购的化肥与正规店铺购买的化肥进行仔细比对,发现两者存在明显差异。无论是从包装上还是从实际效果上,均有区别。面对农户的质疑,卖家并未正面回应,反而异常爽快地提出退款退货,甚至表示可以仅退款不退货。大家意识到这批化肥可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若就此接受退款,不仅自身损失无法弥补,还可能有更多农户上当受骗。于是,农户们纷纷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警方高度重视,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查,涉案化肥是由低端工业废料和劣质边角料加工自制,冒充名牌化肥销售。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化肥多项关键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典型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警方深入调查,一个以张某为首的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犯罪链条逐渐清晰。被告人张某明知其生产销售的化肥为伪劣产品,会严重坑害农户,却依然大肆进行生产和销售。截至案发,张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金额累计高达四百余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实质性的农业损失。
日前,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综合案件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
通讯员 王雨菁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