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水源地生态安全,最高检发布的这个白皮书提到“沪苏浙共治太浦河”

2026年05月 27日 14:20 | 来源: 交汇点新闻 | 扬州网官方微博

交汇点讯 近日,在2026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协同办理太浦河生态治理公益诉讼案,有效降低水体浊度,保障黄浦江上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安全。

太浦河全长57.62公里,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一河三湖”重点跨界水体之一,串联起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是深度观察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体水质逐年提升的重要窗口。在示范区执委会牵头下,两区一县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8项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标准互认、执法联动,依托跨省际“河长+检察长”机制,落实跨域联动办案模式,实现数据共享、线索共查、案件共办。

白皮书提到,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复杂、空间跨度大,检察办案面临线索发现难和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检察机关持续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空天地”一体化办案支持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航天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加强协作,推进卫星遥感和技术检测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

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的国家检察遥感应用服务平台,示范区构建了“天上看、空中管、地上查”的一体化监督体系。去年,示范区“公益诉讼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室”揭牌,“卫星遥感+数据分析”技术在示范区跨域场景中被广泛应用,覆盖河道保护、水污染治理、林地保护等关键领域,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卫星遥感技术可精准定位污染区域,结合无人机辅助调查取证、水质快速检测印证数据,形成严密证据链;同时具有溯源功能,能够识别违法占地行为的持续时间,显著提升办案质效,多次应用在示范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在示范区执委会的支持下,相关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可用于示范区替代性生态修复项目。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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