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5月2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扬州市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扬州市区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适用范围、补贴贴息标准、申领流程及办理渠道,两项惠民政策申领业务均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受理。
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市区房地产市场优化政策,精准支持多孩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切实提升群众购房获得感,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最高可享总价3%
标准1 去年6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给予二孩家庭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标准2 今年4月30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给予二孩家庭购房总价2%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总价3%补贴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优化市区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相关政策,5月28日,市住建局发布《扬州市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即日起,将进一步做好市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领和发放工作。
补贴范围
1.购房家庭申请人需具有扬州市户籍,其共同生活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
2.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须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应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应为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生育。
3.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时间应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
1.购房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给予二孩家庭100元/平方米、三孩及以上家庭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房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购房时间在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给予二孩家庭购房总价2%的补贴,给予三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总价3%的补贴。购房总价以契税认定的成交价为准。
3.购房时间在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申请人可在按面积补贴、按购房总价补贴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补贴原则
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可享受一次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每套房均可享受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申领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申请人应在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指定单位办理申领业务,并根据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签署《授权委托书》确定领款人。
申请材料包括:
①生育证明材料: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屋产权证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非购房发票)。
③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及具体的开户行信息。
2.受理审核。属地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核定购房补贴发放金额;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须按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申请。
3.补贴发放。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属地住建部门经相关报批程序后,及时按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住房困难家庭贴息 每套上限2万元
范围 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75平方米的家庭
金额 按购房贷款总额1%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
5月28日,市住建局发布《市区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贴息范围、贴息标准和申领流程等具体事项。
按购房贷款总额1%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
《细则》明确贴息范围:市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7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按家庭为单位(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进行认定,以不动产登记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记录为准。
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时间应在2026年4月30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申请购房贷款贴息时,其相关贷款应处于还款期间。
根据规定,按购房贷款总额1%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每套住房贴息上限2万元。
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至市房产超市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信息:贴息申请表(一式两份)、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75平方米证明:应提供住房不动产登记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购房证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处于还款期间的住房贷款合同、还款流水记录。
④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及具体的开户行信息。
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申请。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对申请人银行卡和开户行信息,经相关报批程序后,及时按序将贴息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6月1日起正式受理
2026年6月1日起,市住建部门将正式受理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贷款贴息业务,受理地点:广陵区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一楼扬州房产超市,咨询电话:87800569、87800557。
申请人领取购房贷款贴息资金后,因特殊情况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申请人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贴息资金,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需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住建部门一经查实存在隐瞒、造假等骗补行为的,将依规追回贴息资金、取消补贴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羌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