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温津贴本月起正式发放 每人300元/月连发4个月

2026年06月 03日 08:06 | 来源: 扬州日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马惠敏) 随着六月的来临,气温逐渐攀升,广大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也将如期而至。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26年江苏省高温津贴已于6月1日正式“上线”。今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300元执行,发放周期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这笔“清凉钱”将随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到位。

谁能领? 看温度不看工种

根据省人社部门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这意味着,无论是烈日下的建筑工、环卫工、外卖骑手,还是室内高温车间、没有空调的后厨工作人员,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属于发放对象。市人社部门强调,正式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一视同仁,都应依法享受该津贴。

怎么发? 必须现金,不能“降薪”

针对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误区,市人社局进行了解读:

一是必须现金支付,严禁“以物冲抵”。 高温津贴具有工资性质,需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二是“不扣底、不降薪”。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按月计发。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或按实际高温作业时间折算的,应依法折算发放。

新动态: 江苏今年将适时调整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今年发放标准维持去年的水平,但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已明确,江苏计划于2026年“适时适度”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加强,未来高温津贴有望进一步上涨。

维权提醒: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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