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8个职业工种,江苏试行职业技能等级“全省统考”

2026年06月 04日 15:53 | 来源: 交汇点新闻 | 扬州网官方微博

交汇点讯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今年起在现代服务业、健康照护、社会管理等领域试点开展全省统一评价工作。据了解,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统一性、通用性和社会公信力。

不少求职者有过这样的经历:辛辛苦苦考了个证书,换了个城市求职,面试官却表示“没听说过这个证”;或者明明是同一种技能,在不同地方考的证书含金量却不同。全省统一评价意味着劳动者手里的技能证书拥有全省统一的标准和公信力。

首批统一评价机构和职业(工种)目录


全省统一评价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分批推进。首批试点目录涉及11家机构18个职业工种,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培训师、保卫管理员、信用管理师、电力交易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多个紧贴市场需求的职业(工种)。首批纳入统一评价的职业(工种)及实施机构,由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建立《首批统一评价机构和职业(工种)目录》向社会公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已纳入目录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再由各地备案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统一评价机构严格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机构,将暂停其评价工作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同时,各机构须制定考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江苏要求全省统一评价坚持“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相应职业(工种)已备案的省级社会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各统一评价机构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考务、统一阅卷、统一监管、统一发证”的要求,在省市两级人社部门统筹指导下,规范开展报名、审核、考务、阅卷、发证等全流程工作,原则上全省统一评价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

此外,江苏还鼓励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在目录之外探索开展市级统一评价。市级统一评价开展成熟的可报省鉴定中心同意后向全省推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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