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黄静 摄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扬州经开区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昨将庭审现场“搬”进仪征某船厂,对三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因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现场普法,让旁听的百余名船厂职工和人大代表深受触动:“爱鸟的正确方式,是让它们在林间自由歌唱,而不是关进笼子里。”
山间鸟鸣引贪念
布网猎捕终案发
事情要从2023年春天说起。李某恩在船厂上班,平时喜欢摆弄鸟类。他明知画眉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却仍先后至扬州某森林公园等地非法收购、猎捕画眉鸟5只,并非法出售给杨某1只,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600元。
另一人王某忠的作案手法更为典型。2025年5月至10月间,他在船厂放假期间闲着没事,便到扬州某镇山林里寻找画眉鸟的踪迹。他事先在拼多多上买好了线网和鸟笼,到了山上,他先找两棵距离约8米的树,把线网从地面一直挂到树干上,拉成类似蜘蛛网的样子。然后他躲在网后面学鸟叫,画眉鸟听到同类的叫声便会飞来,一头撞进网里,被细密的网线缠住动弹不得。就这样,王某忠从6月到10月中旬,陆续猎捕了8只画眉鸟。加上之前捕的,他一共非法猎捕17只,并出售给王某亮、吴某峰(均另案处理)9只,非法获利2400元。
王某亮于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间,至扬州某镇野外非法猎捕画眉鸟2只,并向杨某、王某忠(另案处理)非法收购画眉鸟8只。
经鉴定,涉案画眉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每只价值人民币5000元。

巡回法庭进船厂
当庭宣判敲警钟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二千元。
旁听席上,船厂职工们神情凝重。一位职工小声对同事说:“以前真不知道抓几只鸟还能判刑,以后可不能碰了。”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向旁听人员及公众释法说理。
2021年2月,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画眉鸟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任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的行为,除非持有法定特许证,否则一律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此类动物及其制品,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上,“养着玩”“卖几只”也犯罪。“不少人觉得,画眉鸟叫声好听,抓几只养着玩或者老乡之间换换,不是什么大事。”法官指出,这种观念大错特错。法律保护的是物种本身,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无关。无论出于观赏、爱好还是牟利,只要实施了猎捕或交易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量或价值,就构成犯罪。
三名被告人均是船厂职工或其关联人员,案发地点也多在船厂附近的山林。把庭审现场放在职工身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能让工友们更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野生动物的珍贵。
通讯员 扬开法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