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工作会议召开后,邗江区迅速行动,积极抓好结对工作,确保城乡文明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邗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佳宏对城乡文明共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新农村建设、城乡文明共建一定要围绕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围绕区委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计划、明确目标、抓实工作,确保文明共建取得成效,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他要求双方要做到:一、精神融合。要发扬“三创”精神,塑造双方共建的品牌。二、优势互补。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品牌优势、文化优势和农村资源优势、人员优势、地理位置优势。三、载体互动。要通过确定的载体,共图发展,共建双方每年要确定共建的新的内容,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四、成果共享。通过共建要实实在在取得成效,要让基层老百姓满意并得到实惠,让双方得到共同发展,取得物质和精神双丰收。要通过共建,建出声势、建出实效、建出品牌,要为全区城乡文明共建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和学习榜样,使全区上下劲吹文明之风,盛开文明之花,遍结文明硕果。 7月10日,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邗建集团与邗江区头桥镇南华村,在头桥镇政府举行了城乡文明共建签约仪式。邗江区委、区文明、头桥镇党委、邗建集团、南华村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邗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世宏就头桥镇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提出具体目标,他表示要超前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施工、高要求管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村居“十化”建设。一是道路硬化,二是植被绿化,三是卫生净化,四是夜间亮化,五是小区文化,六是环境美化,七是配套环保化,八是能源节约化,九是民主法制化,十是班子坚强化。南华村支部书记朱祥林表示,不等、不靠、不要,充分发挥村组优势,挖掘潜能,用自己的双手与邗建集团共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作出自己的贡献。头桥镇党委书记王峰代表党委对双方结对共建表示热烈祝贺,要求在项目建设中科学认证、统一规划,充分体现合理性、规范性,形成特色,为其他项目提供样板。 在“城乡文明共建”活动中,邗江区文明办深入调研和指导。目前,该区近30家省级(含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与有关村镇签定或准备签定共建协议的已达90%以上。 (邗江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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